新城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城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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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37040325091100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8-370403-89-01-946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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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枣庄新城供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新城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规模:更新新城污水厂2万吨的老旧处理设施,包括:进水粗细格栅套、潜污泵、微孔曝气设备、磁悬浮风机、高低压控制柜和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仪器仪表等;对外线提升泵房的老旧水泵和控制柜更换等,同步改造老旧污水管网约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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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枣庄市薛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百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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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09:30 |
开标地点 |
枣庄市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黄河东路396号高速高铁之间)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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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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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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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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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科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源兴供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山东金曰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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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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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报价(元) |
600000.00 |
562000.00 |
6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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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降造率(%) |
3.00 |
2.11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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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元) |
102776017.00 |
103675508.29 |
10356123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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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设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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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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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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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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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科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源兴供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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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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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占雷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冀1132014201515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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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宋玉文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201737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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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金曰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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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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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冬冬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112016201848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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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崇建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2017370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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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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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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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棋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111202420250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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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朝晖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2011110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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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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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黄河东路396号高速高铁之间)第一开标室。评标于2025年10月11日09:40至2025年10月11日12:50,7名专家在枣庄市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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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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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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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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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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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葛伟,联系电话:0632-4680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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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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