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湖酒店品牌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评审,本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确认招标失败。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分析原因,重新制定小南湖酒店品牌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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