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0115-04-01-676641
投资项目名称 大岗镇越山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大岗镇越山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大岗镇越山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大岗镇越山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名称

技术标详细评分

经济标得分

总得分

1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17.86

83.58

101.44

2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46

83.96

101.42

3

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

16.90

83.06

99.96

4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68

83.02

99.70

5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50

81.18

99.68

6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86

81.10

98.96

7

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00

82.65

98.65

8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54

81.10

98.64

9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36

80.94

98.30

10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7.62

80.19

97.81

1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76

81.52

97.28

12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7.46

79.42

96.88

13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28

79.43

96.71

14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54

78.98

96.52

15

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82

81.42

96.24

16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3.82

82.41

96.23

17

中寅建设集团(广东)股份公司

14.20

81.76

95.96

18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

16.44

79.43

95.87

19

广东金聪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5.92

78.57

94.49

20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16.24

77.18

93.42

21

广东晟沛建设有限公司

11.18

81.76

92.94

22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1.44

78.72

90.16

23

广东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4

82.19

85.83

24

广州华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28

77.13

82.41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914401013044027112 1 548.291562(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殷晶怡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212014201511395)

业绩:/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12560236548N 2 550.719127(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覃春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52013201304444)

业绩:/

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P9CG3F 3 544.791348(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黎华芬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粤2442013201402029)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39号城乡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葛工 联系电话 020-8493360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91065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