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采购制度,邀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存量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截至采购询价响应时间年月日下午:,上述各供应商按照《询比函》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响应结果如下:
河南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万元/年,.万元/年/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万元/年,.万元/年/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报价万元/年,万元/年/人。
基于采购需求部门制定的《询比函》,评审小组书面审查报价材料,根据最低价法拟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河南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二、评审结果
结论:、确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成交供应商。
、日内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发送《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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