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城璟悦里住宅项目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亭城璟悦里住宅项目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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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czsjgc2025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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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鑫通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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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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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利 18055001841
        监督电话:0550-3801220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38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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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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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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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夏骄  0550-351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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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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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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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凤阳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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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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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费率(%)
        | 1793088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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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  名
        | 丁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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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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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1210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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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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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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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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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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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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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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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费率(%)
        | 17931864.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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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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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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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8204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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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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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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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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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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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嘉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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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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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费率(%)
        | 1792756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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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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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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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1342019202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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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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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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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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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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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决投标情况(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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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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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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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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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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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房产商务大厦6楼业务部,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1815502358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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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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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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