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三迪加州阳光公园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SJC-BJ-[2025]-0808-SG)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1 月 0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三迪加州阳光公园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558222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49.794645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64052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苏亚宏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 261141557293;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 261101120399;
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倩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 2612222612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中标候选人(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目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 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三迪加州阳光公园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金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
联 系 人:石盼盼
电 话:0917-3139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15号5楼512、516、519号
联 系 人: 何庆先
电 话: 13992766877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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