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27
二、项目名称:宝应县京杭运河管理处2025年度下半年运河风光带养护和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扬州古运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1023742489212N | 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运河路418号 | 91.63(均分制) | 99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宝应县京杭运河管理处2025年度下半年运河风光带养护和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运河风光带养护和维修 服务要求: (一)绿化养护配套要求 (1)必须配备制式洒(浇)水车(至少一台)、高压打药泵、绿篱机、喷雾机、割草机、推草机等能够承担绿地养护必备的设备和工具。 (2)要按照养护标准配足养护人员。 (3)养护作业时,中标人必须按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养护人员佩戴标志服、标志帽;机械施工时,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以确保安全。因未能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交通责任事故的,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4)配垃圾清运车一辆、垃圾收集员一人,每日清运一次;配垃圾箱77组、垃圾收集亭12座(设置在甲方指定位置)。 (二)其他要求 (1)养护期内,中标人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配合采购人工作需要,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任务。 (2)对养护项目实施养护服务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等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养护期内,养护项目发生减少及毁损时,中标人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中标人应保证养护项目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中标人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须委派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并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常驻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准随意更换技术人员、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对突发或专项工作以及其它需要,根据实际现场工作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适度安排部分临时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在养护期内,养护标准按《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定》、《江苏省绿化养护等级标准》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执行宝应县水务局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斌、陈海浪、钮兆花、朱其飞、杨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15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宝应县京杭运河管理处
单位地址:宝应县运河路321号
联系人:成建生
联系电话:1377334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208室
联系人:马嵩林
联系电话:1892191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嵩林
电话:189219105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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