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海宁市袁花镇阳光科创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阳光科创产业园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阳光科创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阳光科创产业园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单位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储唐路东侧、锦绣大道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约为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本项目共二个单体,地下室共两层,#楼地上二十五层,#楼地上四层。#楼规划设计高度.米,消防设计高度.米。#楼规划设计高度.米,消防设计高度.米。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万元。 .计划工期:个月。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通风、设施设备、智能化、室外附属、装修、幕墙、钢结构、亮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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