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丁桥睦邻广场(暂定名)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海宁市丁桥睦邻广场(暂定名)项目装修工程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丁桥睦邻广场(暂定名)项目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装修范围为地下室门厅、一层至七层,涉及到面积约为,建设地点:海宁市丁桥镇。
.招标范围:装修范围为地下室门厅、一层至七层,涉及到面积约为,包括地面、天棚、墙面等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空调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装修工程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项目)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如该公共建筑装修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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