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条件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绿地面积约平方米,河道长度约米,包括新建沿河步道、绿化、河坎及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东至星光路以南至艾瑞斯地块、星光路以北至剑兰路,南至通途路,西至陈郎桥江,北至菁华路。.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景观园建、景观绿化、景观电气、给排水及海绵、智能化、河坎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相关配套工程及保修期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陈郎桥江东侧绿地(菁华路-通途路)施工(一)投标人:.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暂定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年月、月、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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