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文件预公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拟对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已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区域为码头区域及散货堆场、杂货堆场区域,其中,码头区域面积约万平方米,散货堆场、杂货堆场面积约.万平方米,共计.万平方米。包括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及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改造。 、招标控制价: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其中暂列金元、不可竞争费(土方处置费)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及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专业市政工程,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连续三个月(年月、月、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并提供连续三个月(年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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