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2024年电子秤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2024年电子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5 月 2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DW0101011820240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2024年电子秤采购项目
招标预算:人民币9000元/台,总金额人民币81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896.7元/台,总金额人民币80070元。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要求 |
台秤 | 1、台面尺寸 500*600mm 2、150KG 3、最小称量单位≤0.05kg | 台 | 9 | 1.配可视仪表。 2.带一个RS232接口,交流供电,配一个串口隔离器。 |
注: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装费、更换费用、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即甲方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https://wenshu.court.gov.cn/);
9、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 2024年 4 月 30 日至 2024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8时 至11:30时 ,下午13:30时 至16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二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5 月 2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外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4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15-2165670
监督举报电话:0415-2122621、0415-6183500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13001
邮箱地址:277488157@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 号:01171500000011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