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DJZG20240511037
一、招标条件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劳务外包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4、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地址:丹东市局、东港县局、凤城县局、宽甸县局、市局物流配送中心。
5、招标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的市、县两级单位所辖区域的保洁服务、食堂服务、设备维保、车辆驾驶、卷烟物流相关业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服务期限:自2024年6月30日起1年止。
7、项目招标预算:人民币47498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4219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投标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2.2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从事劳务服务能力;
12.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获取。
2、获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邮箱等信息)(4)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二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
2、递交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
七、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4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15-2121515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人:范女士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15-3113001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3113001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3113001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3113001
监督举报电话为:0415-2122621,0415-61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