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抚顺市平顶山惨案纪念馆-保安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抚顺市平顶山惨案纪念馆-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抚顺腾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北台路东大开发方块号楼西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抚顺市平顶山惨案纪念 馆-保安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以下保安(男性)人员设置人: 所有保安人员需政治合格,形象良好,身体状态良好,无重大疾病,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人员。具有保安公司上岗证明,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年龄限定在周岁以下。 备注:保安公司招募员工需依法缴纳保险及相关费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人社局发布的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无论任何时间其员工出现伤、病、残、亡等事件由保安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保安服装由保安公司提供。 .遗址馆保安人(上小时休息小时) .陈列馆保安人(上小时休息小时) .门卫保安人 (上小时休息小时) .专职白班保安人(负责馆内巡逻) .保安队长人 (白班) 保安队所有人员做好所属区域的安全防范、消防馆区管理工作、日常巡逻工作,配合馆其他工作。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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