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数字公证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公证E通”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慈溪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慈溪市数字公证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公证E通”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慈司函〔202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优化公证流程、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在公证应用系统的智能化建设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已有的“公证E通”电子办证应用平台基础上,运用数字技术打造集电子办证、数据共享、司法网格、在线审查、数据分析、“法务E站”、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公证综合服务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慈溪市数字化综合系统框架和底座开发建设;慈溪市公证数据共享核查平台;司法网格协同平台;“公证E通”在线审查(特殊事项办理)小程序;数字化公证综合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平台;“法务E站”平台;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
三、项目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概算为16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用153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4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