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长河镇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阳台废水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长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长河镇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阳台废水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政〔2021〕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编制依据

本工程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水环境治理攻坚战整改提升工作任务的通知》(慈住建〔2021〕57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21)等规范、标准编制。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长河镇,对宁丰公寓、宁馨公寓、兴裕家园共326户阳台废水进行接纳、收集后排入已建市政污水管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200HDPE污水管545米、φ160UPVC污水管92米、φ110UPVC污水管79米;砌筑各类污水检查井49座、接户井2座;修复各类路面1175平方米等。

三、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工程建设工期4个月。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概算15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万元,预备费7万元。所需资金由长河镇政府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希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工程进场施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交通通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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