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

你单位上报《关于申请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加快推进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的纪要》(〔2021〕15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9-350625-94-01-038022。

三、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银泰路南侧在建医院工程的西侧地块。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 24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设计总床位600张,新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养老公寓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1259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146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13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主要建设1栋儿童福利院,内设床位66张。1 栋漳州市长泰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内设床位至少234张。

二期:建筑面积约1741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254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87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主要建设1栋楼老年活动中心;1栋养老楼#1,内设床位150张;1栋养老楼#2,内设床位150张。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31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 第16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做好工程招投标。

九、项目涉及城市规划、用地、公共安全、交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十一、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设备材料选择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十二、根据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文,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项目环评报批。

十三、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来源,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建,促使项目早日开工。

附件: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估算表(包含一期、二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