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草案批前公告(三规示年第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城乡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名称三门县城---管理单元(英华学校南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单位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说明因三门县东屏水库建设要求,对水库建设范围内的大岙坑、上角头、水坑三个自然村住户进行移民安置,为促进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序开展,开展三门县城---管理单元(英华学校南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拟规划地块范围,北至三门湾大道、西至滨经二路、东至滨经三路、南至滨纬三路,由四周道路(规划)中线围合的规划面积为.公顷。本次规划拟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二类居住用地。为此我们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了控规方案,并组织县相关部门论证通过。现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初步审查,我们认为该规划草案基本可行,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附图:控规图则公告机关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公告方式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城乡规划公告栏、地块现场意见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来信请寄: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所,大湖塘广场路号室,邮编: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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