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草案批前公告(三规示年第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城乡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名称三门县片区、单元(铁路站场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组织编制单位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说明三门县片区、单元是三门县高铁片区重要的功能单元,当前的站前公共交通已经无法实现高铁站与县域重要乡镇的无缝衔接,为了适应人民群众公共出行的要求,提升高铁片区车流、人流的通行以及绿化的完善,提升城市旅游形象,拟修改三门县片区、单元(铁路站场新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拟修改区块(-地块)位于--单元。东至南溪路、北至黄山路,西至站前路,南至广场东路。本次修改拟将原站前-地块的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交通枢纽用地。为此我们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了控规修改方案,并组织县相关部门论证通过。现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初步审查,我们认为该规划修改草案基本可行,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附图:原图则、调整图则各一幅公告机关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公告方式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城乡规划公告栏、地块现场意见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来信请寄: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所,大湖塘广场路号室,邮编: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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