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景政复〔〕号)文件,安排我乡(镇)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其中:曼累讷村精品示范村项目万元、曼嘎俭精品示范村项目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告单位:勐罕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勐罕镇傣园路号(@.)。 勐罕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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