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河阻水碍洪问题专项整治项目的批复
区水务管理所:
你单位《人民河阻水碍洪物清除工程的请示》(松水务〔〕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人民河阻水碍洪物专项整治工程。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涉及河道为人民河(松汇路-南内路),整治河道总长度米,包括河床清障等内容。
三、项目投资概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以审价为准。项目资金从市补长效管理历年结余资金中列支。
四、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五、施工期间请做好度汛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松江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松江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本市、区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完善相关手续,抓紧项目建设推进。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年月日
附件:
沪松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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