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物业保修金使用审批公示 皇都佳苑三期业主: 根据浙江省《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号)等相关的规定,经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嘉兴市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于皇都佳苑三期因企业深陷各类纠纷,无力履行保修责任,决定使用皇都佳苑保修金用于三期屋顶漏水、外墙渗水;消防设施未完成的补建、维修。现整个工程结束,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逾期不再接受投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乍浦镇王家堰路号通关服务中心室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网站:://...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使用资金 实施时间 皇都佳苑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元(审定价) 年 皇都佳苑小区消防设备维修工程 元(审定价) 年 二份审价报告 元 年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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