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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保修金使用审批公示
皇都佳苑三期业主:
根据浙江省《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号)等相关的规定,经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嘉兴市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于皇都佳苑三期因企业深陷各类纠纷,无力履行保修责任,决定使用皇都佳苑保修金用于三期屋顶漏水、外墙渗水;消防设施未完成的补建、维修。现整个工程结束,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逾期不再接受投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乍浦镇王家堰路号通关服务中心室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网站:://...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使用资金
实施时间
皇都佳苑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元(审定价)
年
皇都佳苑小区消防设备维修工程
元(审定价)
年
二份审价报告
元
年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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