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1-02
所属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省
项目详情:请查看正文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环投北部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UWW2644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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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屈峰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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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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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穗发改核准〔2022〕27号 |
许可类别: |
核准 |
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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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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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报来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能力,规范废矿物油的收集和处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209-440117-04-01-978861)。 项目单位为广州环投北部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地段,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预留地块内。 三、项目拟新建一条10万吨/年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减压蒸馏+溶剂精制”技术工艺,主要生产润滑油基础油,并副产不凝气、馏分油及重质燃料油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24936.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478.8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按总投资的30%和70%筹措。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按规定时间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及扰民。项目运营后要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加热炉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响应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应加强资源能源利用管理,采取有效的资源能源节约措施,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资源能源再利用与再循环。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选[2019]103号)、《用地预审意见》(穗规划资源预审字[2019]6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州环投北部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环投北部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10-09 |
有效期自: |
2022-10-09 |
有效期至: |
2024-10-09 |
许可机关: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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