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虎门港海运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75101738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港沙田港区 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东发改核准〔2022〕24号
许可类别: 核准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报来《关于申请对东莞港沙田港区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函》(东虎港海集司函〔20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破解东莞港码头吨位等级偏低的瓶颈,提升港口平台能级,满足海运船舶大型化的迫切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东莞港沙田港区四期工程(项目代码为:2208-441900-04-01-492535)。  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虎门港海运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5101738L)。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2个7万吨级和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3#泊位),结构均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船设计,可同时靠泊3艘5万吨集装箱船。泊位总长999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92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2495万元,建设期利息11559万元,流动资金5210万元。工程总投资的30%为东莞市虎门港海运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70%通过银行贷款。  五、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请在项目建设期间落实好项目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03
有效期自: 2022-09-03
有效期至: 2024-09-03
许可机关: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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