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号建设项目名称发文日期盐环(都)表复〔〕号盐城科奥机械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年月日盐环(都)表复〔〕号盐城市新永佳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油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年月日盐环(都)表复〔〕号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建精密金属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通信电子项目年月日盐环(都)表复〔〕号超维微电子(盐城)有限公司载板项目年月日盐环(都)审〔〕号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组装生产线改建项目年月日附件:、盐环(都)表复〔〕号盐城科奥机械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批复.、盐环(都)表复〔〕号盐城市新永佳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油机械技术改造项目批复.、盐环(都)表复〔〕号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建精密金属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通信电子项目批复.、盐环(都)表复〔〕号超维微电子(盐城)有限公司载板项目批复.、盐环(都)审〔〕号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组装生产线改建项目批复.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盐都行政审批局楼环保窗口)四、联系电话:-五、电子邮箱:@.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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