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市昌盛车业有限公司冲压线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冲压线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工业园区东园北路号 、建设单位:扬州市昌盛车业有限公司 、技术单位:扬州文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万元,在原厂区内实施,不增加用地和厂房,淘汰原老旧人工冲压设备,建设三条自动化冲压线,扩建一条喷漆线,购置自动冲压压力机、搬运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喷漆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台(套),釆用冲压、焊接、喷涂(水性漆)等主要工艺,项目建成后,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年新增汽车零部件(金属钣金件)生产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本项目切割烟尘、焊接烟尘依托车间现有中央集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刮腻子及腻子打磨均在腻子打磨室内进行,废气经“滤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固化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器均加装底氮燃烧器。打磨、腻子打磨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颗粒物中其他限值要求;有组织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废气监控点限值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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