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关于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五、研究关于实施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的相关事宜》,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

二、项目编码:2303-350625-04-01-130149。

、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长泰区枋洋镇科山村、演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河流为龙津溪干流,项目起点为棕仔树拦河坝,终点为洲里下游与岩溪镇交界处,河道综合治理长度5.268km;新建防洪堤长1428.32m,位于洲里段左岸;新建护岸1283.72m(其中演柄村段长 294.07m,科山村段长989.65m);堤(岸)顶道路2249m(其中防汛道路1082m、巡查步道1167m);防护栏杆1639m;新建排水涵管4处、排水箱涵1座;农桥1座、坡面台阶11处、标志牌1座、保护标识牌5处、安全警示牌5处、水位尺3处;河道清淤工程3317m、清杂清障面积48831m2。本项目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298.61金来源为你单位多渠道筹措

、项目建设期限:1年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 第16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做好工程招投标。

、项目涉及城市规划、用地、公共安全、交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设备材料选择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根据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文,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项目环评报批。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来源,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建,促使项目早日开工。附件:长泰区龙津溪上存水库-洲里段河道治理工程(枋洋段防洪堤二期)投资估算表。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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