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年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年 月日- 年 月日( 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传 真: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朗盛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去除重大危险源安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开发环复(表)号..关于《凌丰家品(南通)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凌丰家品智能制造华东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开发环复(表)号..通开发环复(表)号(朗盛).通开发环复(表)号(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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