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吉县杭垓镇磻溪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吉县杭垓镇磻溪村,由于新建管线建设一跨过河道或开挖下穿河道,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因此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安吉思源供水有限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关于请求审批《安吉县杭垓镇磻溪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的请示; 杭垓镇磻溪村供水管网请示 、《安吉县杭垓镇磻溪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安吉县杭垓镇磻溪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报批稿) 安吉县水利局 年月日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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