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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吉县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延伸工程(报福镇-章村镇)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吉县杭垓镇报福镇和章村镇,由于新建管线建设开挖下穿河道,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因此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方式:-
申请人:安吉思源供水有限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关于请求审批《安吉县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延伸工程(报福镇-章村镇)》的请示;
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报福镇-章村镇)请示
、《安吉县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延伸工程(报福镇-章村镇)防洪评价报告》。
安吉县老石坎水厂供水主管延伸工程(报福镇-章村镇)(报批稿)
安吉县水利局
年月日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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