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富城执函〔〕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年月我局分别以富发改投资〔〕号、富发改投资〔〕号批复了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报来的会议纪要和请示材料文件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发生了变化,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现就项目变更有关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由原来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座,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米,进场道路及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达到³/调整为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座,配套建设~的污水管道米,进场道路及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达到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来的万元调整为.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三、其他相关内容等仍按富发改投资〔〕号文件执行。
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富川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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