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关于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纪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68)精神及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7-350625-04-01-15982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实施应急储备中心项目有利于促进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规范储备,确保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响应救灾,提高防灾救灾工作效率。

    二、项目名称: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三、项目建设单位: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53平方米。其中,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189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框架结构(装配式建筑);配电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框架结构。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912.83万,资金来源为你单位多渠道筹措。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七、项目建设时间:9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决定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二、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附件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消防站建设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概算审批表。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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