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注销三亚阳光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三亚阳光教育培训中心:你要求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递交的注销办学许可证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经研究,我局同意注销“三亚阳光教育培训中心”,办学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三巷号楼。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同意注销三亚阳光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即日起该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并停止以该机构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二、请举办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办理原机构培训学生和教职工相关费用;三、凭本批复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销工作。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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