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扬子江路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万元在镇江新区扬子江路号(现有大港厂区)建设一栋高端制剂研发中心,用于高端制剂药品的研发,该项目研发规模为小试和中试,不涉及工业化生产规模,该项目所有研发所得均不以产品方式对外销售,除部分作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外,其余将全部用于后续临床前研究实验、临床研究实验及质量稳定性研究等,不对外销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在建污水站处理后,接入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通排风装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由设备自带集尘系统收集后送至相应配套的密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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