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工程(施工期用海)”用海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连江县粗芦岛南侧近岸海域.公顷海域,用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工程(施工期用海)疏浚,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项目工程清淤疏浚面积约.公顷,疏浚量约.万(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期限为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连江县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发〔〕号)“工程疏浚产生的海砂,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严禁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采挖砂石以及私自出售或以赠与为名擅自处置工程建设动用的砂石料”。根据中共连江县委办公室会议纪要(二)“由海投公司负责,远洋渔业基地指挥部、资源规划局配合和指导,立即着手,依法依规做好母港一期第二阶段疏浚物(海砂)的公开出让工作,确保不影响母港码头建设进度”。请你司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疏浚物   附件: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工程(施工期用海)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连江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   母港一期工程(施工期用海)(主体工程)   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坐标系,中央经线°′ 界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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