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兰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报备<歙县兰信会议会展中心和职工公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文件精神,决定接受承诺制报备,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一、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49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安排。

(五)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0.9994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禁止随意倾倒废弃土方,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

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报备审批。

项目统一代码:20230920172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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