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儋州市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批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儋水建管〔〕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儋州市兰洋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对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进行续建,具体建设内容:
(一)续建#、#、#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其中-污水重力流管道长米,-污水压力流管道长米;
(二)新建污水干管及支管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其中主干管污水提升泵站座,次干管污水提升泵站座;
(三)续建#、#、#污水处理站内配套设施,包括站内绿化、围墙、大门、站内监控、照明、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及处理站技改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资金来源:已下达年地债资金万元,其余资金拟通过申请市级财政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儋州市兰洋镇污水管网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号)及《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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