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大型客机架份后机身前段、后机身后段、垂尾及架份副翼、翼身整流罩喷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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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大型客机架份后机身前段、后机身后段、垂尾及架份副翼、翼身整流罩喷漆技术改造项目
编制单位
南京迪天高新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告类型
报告表
批准文号
镇新审批环审〔〕号
审批日期
年月日
批复全文
批复下载链接
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大型客机架份后机身前段、后机身后段、垂尾及架份副翼、翼身整流罩喷漆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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