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管件及钢构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管件及钢构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点:江都经济开发区船舶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技术单位: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新征用地㎡,新建厂房、研发中心等建构筑物约 平方米,建设管件及钢构智能化生产线、平面生产线、排流水线、自动焊接生产线等条,购置等离子切割机、油压机、电焊设备、起重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台(套),采用切割、机加工、焊接、喷涂(水性漆)、组装等主要生产工艺,年产管件万根,钢构件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切割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喷砂房密闭设计,喷砂粉尘经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根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固化废气采用整体抽排风收集经“漆雾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有组织排放标准, 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有组织排放标准;天然气炉窑燃烧废气中颗粒物、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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