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项
一次性告知内容
承办单位: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5-7211183
项目名称: |
必须提交的材料 1.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文; (原件1份)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建设规划的项目,提供有关文件; (复印件1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1份) 4.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与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 (复印件1份) 5.项目资本金、有关地方配套、自筹资金及金融机构出具的筹资、贷款承诺书,其它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材料; (复印件1份) 6.属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需提供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原件1份) 7.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复印件1份) 8.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符合可以不做项目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条件的除外)(非必要)(复印件1份) 9.移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适用于新建大中水库项目) (非必要)(复印件1份) |
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
注:1.资料齐全,并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上报县政府批准时间及委托评估时间不计入总时限)。
2.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单位请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网址:http://zxsp.fgw.gxzf.gov.cn/。
4.申报单位请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报审批,网址:http://zwfw.gxzf.gov.cn/。
5.按照陆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运行陆川县网上中介报务超市的通知(陆审改办[2020]2号的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主部门在中介超市里选择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公司编制,项目评估业主部门在中介超市里选择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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