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湘江红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桂林市全州县湘江流域(麻子渡至屏山渡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意桂林市全州县湘江流域(麻子渡至屏山渡段)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2308-450324-04-01-320166。
二、项目选址:全州县凤凰镇、绍水镇、才湾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进行岸线生态恢复25千米,包括麻市村至土公背村建江段5.5千米生态岸线生态恢复,建安村至屏山渡湘江干流段约19.6千米岸线生态恢复;生态修复治理约82万平方米,包括建江山头段12.31万平方米、土公背段18.21万平方米,湘江干流倒风塘段5.02万平方米、大坪渡段9.09万平方米,邓家段 11.3万平方米、龙船埠段11.14万平方米及大车头14.69万 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总投资4962.05 万元。
五、资金筹措:申请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投资。
六、有效期: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