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机械化拆解项目 昆山市玉山镇银淞路号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苏州金棕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万元,扩建后全厂年拆解报废汽车万辆,其中微小型机动车.万辆、中型机动车.万辆、重型机动车.万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万辆。 . 该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包含初期雨水)排放量为/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混凝絮凝+浮选)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一级标准。地面清洗水单独收集后经厂内新建的废水回用系统(隔油+浮选)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 . 该项目实施后破碎废气经旋风除尘+文丘里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液抽取和回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表、表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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