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批准信息
招标内容及范围 | 规模: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6.34亿元(扣除新桥净水厂工程后总投资约34.15亿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管、净水厂、加压站、供配水管网工程、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具体包含两部分内容: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部片区、新桥片区): ①北部片区:新建一水厂及配套淮河取水泵站及原水管,日供水规模10万吨。 ②新桥片区:新建一座规模与新桥水厂供水规模(日供水规模20万吨)相匹配的取水泵站;新建输水管、配水管、配套加压站和供水支管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部片区): ①中部片区:新建一座三水厂,日供水规模10万吨;新建主干管、配套加压站和供水支管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采用EPCO模式实施,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运营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 (1)勘察:工程详勘、补充测绘,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审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3)设备采购: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4)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运营: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提供供水服务。 | 项目规模 |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6.34亿元(扣除新桥净水厂工程后总投资约34.15亿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管、净水厂、加压站、供配水管网工程、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具体包含两部分内容: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部片区、新桥片区): ①北部片区:新建一水厂及配套淮河取水泵站及原水管,日供水规模10万吨。 ②新桥片区:新建一座规模与新桥水厂供水规模(日供水规模20万吨)相匹配的取水泵站;新建输水管、配水管、配套加压站和供水支管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 寿县县域区域规模化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部片区): ①中部片区:新建一座三水厂,日供水规模10万吨;新建主干管、配套加压站和供水支管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41500.000000 万元 | 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寿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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