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 盱眙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盱眙县马坝镇、穆店镇、黄花塘镇境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千米,堤防加固.千米,新建护坡.千米,新建挡墙米,新(拆)建建筑物座(其中拆建泵站座、滚水坝座、涵洞座、桥梁座,新建滚水坝座)。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不涉及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自然保护区产生不良影响。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弃土区清淤底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安装滞尘防护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输、装卸建筑材料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弃土区应布置距离居民点米以上,并避免布置在居民集中区域的主导风向上风向,四周设置围挡,加强弃土区管理,及时喷洒除臭剂。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中表标准,清淤和淤泥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车辆限速限鸣,减少交通噪声;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对营运期泵站泵房进行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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