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川鸿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书面申请及由广西南宁华拓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桂北商贸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收悉。按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桂北商贸中心”项目位于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麦绕城路(城东西路)西面,凤凰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信息化农贸综合市场建筑面积.平方米,专业市场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务酒店(主楼).平方米,商务酒店(群楼).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的总投资为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配套室外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场区内道路、大门、围墙工程等。
二、项目用能及主要耗能指标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主要耗能指标为:电力年消耗量.万千瓦时,折合.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年总耗水量为.万吨,折合.吨标准煤;年耗天然气量为.万立方米,折合.吨标准煤;项目年综合耗能总量为.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
三、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该项目值为.%,&;,对项目所在地能源增量影响程度较小。项目值计算为-.%,&;.,项目实施对贺州市完成单位能耗下降目标影响较小,值为负值说明能拉低贺州市“十三五”单位能耗。
四、项目节能审查总体评价
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引用的节能评估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报告书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报告书对项目用能的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
五、具体要求
(一)请按《“桂北商贸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桂北商贸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机构评审报告》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二)项目用能设备及耗能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或电力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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