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厂内制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厂内制氧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号 、建设单位: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 、技术单位:扬州文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一套/型制氧设备及相关配套压力管道及储罐。主要设备购置台罗茨鼓风机,台氧压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外排,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表中限值。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类标准。 (四)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网页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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