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环保法律法规,我局将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至江都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月日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项目环保受理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项目生态专章 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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