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局) 邮    箱:_@.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物酶研发生产项目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意路号联东谷# 连云港拜伊斯克生物科技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购置仪、蛋白纯化仪、发酵罐、冻干机、细胞组织培养设备、超声波清洗机、离心机等设备,,从事生物酶技术研发,通过研发过程得到生物酶产品技术工艺路线和性能参数,无产能输出。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等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作业,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运营期:(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经大浦河排污通道进入临洪河。(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的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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