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扬州市江都区新区实业有限公司銮江路(三果河至白沙路段)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銮江路(三果河至白沙路段)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銮江路(西起规划丰果路,东至白沙路) 、建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新区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单位: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銮江路工程规划建设道路全长约米,道路红线宽分为两部分,规划丰果路至窦桥港东侧段标准红线宽米,窦桥港东侧至白沙路段红线宽.-.米(由西向东逐渐变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分带、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弱电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及交通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不直接向地表水环境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处理后还田。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施工场地周边围挡、封闭施工、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等防尘要求,加强洒水降尘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施工扬尘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中表中相关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并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午间夜间(:-次日:)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若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应手续。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排放限值。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以及道路维护保养,设置必要的限速、禁鸣标志,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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