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新建医用血管造影射线机应用项目》(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八莲路,属新建项目(项目代码:----)。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机房及配套功能用房,位于医院影像科楼一层介入导管室。.配备台医用血管造影射线机,用于开展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项目,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使用射线装置时产生的电离辐射。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比%。 二、《报告表》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剂量管理约束值分别为毫希伏和.毫希伏。通过现场监测和模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有效剂量均不会超过《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管理约束值,同时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射线装置应用场所必须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张贴有关标识。 (二)严格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措施,确保射线装置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指定医院辐射安全负责人、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四)制定完善的射线装置安全保卫制度、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等,建立单位射线装置台。 (五)严格按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六)按规定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四、按规定程序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你院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院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七、你院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八、请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九、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规模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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